2026年物业新规落地!居委会撑腰维权,收费、收益再藏不住了

2026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。 这是该法时隔30多年首次大修,白纸黑字写明:居委会从此成了物业纠纷的“法定调解员”和“监督员”。 过去业主遇到问题得在物业、街道、住建部门之间来回跑,今后只需认准居委会一扇门。

居委会还要帮业主把好业委会的“入门关”。 上海试点居委会参与物业合同评审后,去年有3个小区因服务不达标被成功更换物业,业主满意度飙升。

而对于业委会“成立难”的老大难问题,新规要求居委会主动指导选举流程,甚至协调住建部门界定投票权,破解开发商把持未售房源阻碍投票的困局。

物业收费的“糊涂账”也将被彻底清算。 新规划出两条红线:一是装修押金不得强制收取,违者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罚。

对于空置房的业主,新规同样给出利好:房屋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,凭水电零消耗记录可申请物业费减免,最高能省一半费用。 而物业费涨价必须经过业主大会“双过半”同意,且需提前3个月公示成本明细。

小区电梯广告、停车场收费等公共收益,一直是笔“隐形账”。新疆一小区业委会为追回被私吞的485万元公共收益,曾耗时4年打官司。

2026年起,这类维权将大幅提速,新规明确公共收益扣除不超过30%的管理成本后,剩余部分全归业主所有,且须每半年公示一次收支明细,并附合同、发票等凭证。

广州某小区在居委会监督下,清算出电梯广告年收入8.6万元,扣除2万元维护费后,剩余6.6万元给每户抵扣了120元物业费。

长沙某小区物业因公示内容只有总数没有明细,被居委会要求7天内补全近三年账目。 若物业挪用公共收益,将面临双倍赔偿甚至吊销资质的处罚。

对于屡教不改的物业,新规给出了“退出机制”。 上海规定,只要有20%以上业主提议,即使未成立业委会,居委会也需组织全体业主投票决定解聘物业。 南阳市更明确,业主提前60天书面通知即可解聘物业,拒不退出的物业将被纳入信用黑名单。

但新规也考虑到了执行中的现实问题。 居委会人手有限,如何同时处理十几起纠纷? 对此,新规设计了双向监督机制:业主若发现居委会推诿,可向街道或民政部门投诉;上海已将物业纠纷调解成功率纳入居委会考核。

而物业若拒不服从调解,居委会可上报住建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行政处罚,严重者将被列入失信名单。

对于无业委会的小区,居委会将直接“补位”,代行业主大会职责,如审核公共收益账目、协调物业费调整等。

北京不少老旧小区已在居委会牵头下追回被侵占的收益。 此外,新规覆盖所有小区,包括未交房的新项目。 居委会将提前介入监督前期物业合同,从源头堵塞漏洞。

为确保业主权益落地,新规建议业主主动留存三类证据:物业费缴费凭证、小区环境问题的影像资料、与物业的沟通记录。 同时要养成定期查看公告栏的习惯,紧盯物业费收支、公共收益流向、物业考核结果三类信息。

#热点观察家#眼下,各地已开始行动。福建、江西、西安等地率先出台公共收益管理办法;郑州3400余个小区在智慧平台公示公共收益,规范资金达7400余万元。 汕头宣布2026年完成16个城中村整治,江苏苏州的“老娘舅调解队”年纠纷化解率超90%。

新规不仅关注物业纠纷,还同步强化了社区“一老一小”服务。 独居老人可通过智能水表、手环等设备获得24小时安全监测,社区提供助餐、上门理发等服务;双职工家庭则能在社区享受普惠托育。 从物业维权到养老托育,这些变化都指向同一个目标:让民生小事有人管、管到底。